为激发城市活力,助力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新要求,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结合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振城市烟火气工作实施方案》,将根据辖区交通、人流等实际情况,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放50处早市、夜市、周末集市,其中新城区13处,回民区11处,玉泉区11处,赛罕区13处,金川、如意开发区各1处。
开放后要求入市经营者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工具,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严格按照指定的经营地点、范围、时间规范经营,不得混淆经营,不得擅自移动经营点位、扩大经营面积。同时,建立早夜市摊点摊区卫生责任制,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清理和保持好摊点摊区环境卫生,做到即产即清、摊走地净。要求管理部门制定发布“摊区地图”,按照区域布局、街路分类、交通状况,合理划定流动商贩禁止经营区、限时经营区和允许经营区,明确选定开放的经营点位,便于流动商贩寻找经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