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诚信就是企业的生命和基石。近日,从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度南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从2月20日开始接受申报。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有利于传递社会正能量。经过多年的发展,“守重”这一诚信荣誉作为企业遵守合同契约、重视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体现,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企业招投标、融资和品牌认定等商业活动中也日益成为一项重要指标,不仅树立了市场标杆,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明显增强,诚信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有效推动企业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助力。获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方面将获得以下激励措施:
1.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开辟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
2.根据《南宁市广告行业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将“守合同重信用”的广告企业列入广告行业“红名单”。
3.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市场申报“诚信示范市场”和参加农贸市场分级评定时,优先推荐或增加相应的信誉业绩分值。
4.在企业网站、网店的信用定级中将获得守重公示企业作为加分项。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部门公告”栏上对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进行公示。
6.优先取得其他相关评先评优资格。
申报企业要提供“守合同重信用”申报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使用格式合同的企业(如汽车销售、通讯服务、物业服务、商业零售、房地产、旅游等行业)还需提交格式合同文本及上传公开查阅系统截图复印件;
企业如有申报南宁市级重守企业意向的,可通过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系统(http://www.nngswx.com/spdnnpm/web/common/index.do)进行网上填报,并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填写好的《2019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向企业住所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特别注意,该系统从2020年2月20日零点起开放,2020年7月20日24:00关闭。递交《“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相关企业申报年度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并予以颁发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证书。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附件: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止满2年的企业;
(二)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三)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四)合同行为规范;
(五)合同履约状况好;
(六)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七)社会信誉好;
(八)申报年度无受到行政处罚;
(九)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十)凡参加申报的企业必须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报;
(十一)将本公司所使用的格式合同在广西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阅系统上进行公示。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可通过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系统(http://www.nngswx.com/spdnnpm/web/common/index.do)进行网上填报,并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填写好的《2019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向企业住所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完成初审、函询工作,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三)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相关企业申报年度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使用格式合同的企业(如汽车销售、通讯服务、物业服务、商业零售、房地产、旅游等行业)还需提交格式合同文本及上传公开查阅系统截图复印件;
5.其它证明材料。
(二)相关材料的要求
1.以上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2.纸质材料按“(一)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3.不接受手写的《2019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系统自2020年2月20日零点起开放,2020年7月20日24:00关闭。
企业网上填报、报送纸质材料时间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二)申报工作及网上填报信息等相关事宜将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nanning.gov.cn/)及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系统上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三)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予以颁发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证书。
(四)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咨询电话如下:
青秀区 5523421 东盟区 6305926
西乡塘区 2825126 专业分局 5518480
兴宁区 3294953 武鸣区 6213643
江南区 4824979 横 县 7266919
邕宁区 4791682 宾阳县 8234532
良庆区 4512815 上林县 5222983
高新区 3394109 隆安县 6532012
经开区 4972381 马山县 6827951
青秀山分局 5351052
(供稿: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