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届“北京榜样·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建发〔2024〕372号),全市共评选出100名“北京榜样·最美物业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郭爱爱;联系电话:010-5559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