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函〔2024〕11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按照《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要求,我厅对新申请的4家保证人(2家保险公司和2家工程担保公司)进行了审查,均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
附件:工程担保保证人名单及业务开展范围.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1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411/t20241111_96891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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