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ZB-2024-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直单位钢瓶氧气供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中的一、技术需求补充“2.氧气吸入器技术要求
氧气吸入器须取得医疗器械备案,相关技术参数需满足如下要求:流量调节1L/min—10L/min,输出压力0.2MPa—0.3MPa,安全阀压力0.35±0.05MPa。”
第一章招标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3;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3中“投标人自行配送的,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有委托服务方,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投标人与委托服务方的委托合同(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配送环节允许有委托服务方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委托合同);”;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补充第六条“设备使用:甲方应督促本单位用氧人员,按照使用手册、操作规程等妥善使用气瓶,不得擅自改动、损坏。因用氧人员使用不当导致的气瓶及附件损坏、丢失等,由甲方自行承担。其他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条款中的二、商务要求补充“8.本次招标涉及的办公区、周转房和分散居住人员地址包括拉萨市城关区、柳梧新区、堆龙德庆区和达孜区,城关区人员数量占比94%以上,具体地址以后续签署合同为准”。
第17页第28款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规定此项目不允许分包,第42页配送环节中允许有委托服务方,以第42页配送环节中允许有委托服务方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7日
其他补充事宜1.因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为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发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891-6678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联系方式:黄先生 0891-6351104 15984815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891-6351104 15984815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