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190家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共有116家企业申报的资质满足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4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971-6145762 建筑业监管处
附件:2023年第4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