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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作者:佚名来源: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安〔2022〕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确保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考核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考核计划、确定考核时间,适时组织开展2022年“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二是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征求当地卫健疾控部门意见同意后,按照“一地一策”和“先安管后特种”的原则,科学有序恢复考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报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

  三是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纪律,严查违纪替考行为。考核当日,要及时将替考违纪人员信息录入“安管系统”。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考生索取财物,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四是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前,要实现视频监控设施系统与省厅互联互通,对考核现场实时进行监控摄录,影像资料留存备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影像均需留存)。

  五是各地区要严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申报“入口关”,住建部新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出台前,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培训机构,原有培训机构不再增加新的培训工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3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hyaq/wjxx/202206/t20220613_8475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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