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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3作者:佚名来源: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办〔2020〕8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建委,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厅消防监督管理处反馈,以便于今后对《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联系人:姜 英 丁立新

  电 话:0431-82752507

  邮 箱:jstxfc@126.com

  

  附件: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xfgl/wjxx17/202008/t20200806_7398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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