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设施良好运行,市政中心在确保直管范围内市政道路养护维修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督促市政养护维修企业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复工标准。严格坚持省市关于企业复工相关要求,细化企业防控标准和复工流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订防控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二、全面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确保每一名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每天定时测量所有员工体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距。经排查,市政维修企业无湖北籍及近两周内途径湖北的人员,市政维修人员身体状况良好,无咳嗽、发热等症状。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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