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城建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稽查执法 > 坚决打击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山东曝光第十四批案件

坚决打击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山东曝光第十四批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17作者: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朱文达)连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借疫情牟利的违法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第十四批价格违法案件。

  2月1日,德州市宁津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宁津盐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口罩过程中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宁津县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罚款5050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日,菏泽市巨野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季伟艺购物广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所售蔬菜未按照规定标明价格,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巨野县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顶格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济宁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邹城市大东药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口罩未按照规定标明价格,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作出顶格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建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建内参 c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