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我市近期推行一系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导则。年初由我市组织编制的《江苏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目前作为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行为规范印发施行。 为确保导则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我市近期又延伸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导则范围,先后编制实施了《宿迁市人防工程标识标注导则》、《宿迁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导则》等导则规程,实现了对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导则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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