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对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再压缩和审批时限再缩短后,市人防办对人防立项审批流程再度进行优化,前移人防立项审批节点。 过去的人防审批,需要根据建筑形式核算项目应建人防面积,审批以项目批准的方案为依据进行核算,目前江苏省人防结建标准的调整,现行人防面积核算标准更简便更直观,只要根据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即可核算出项目应建人防面积。经调研讨论,确定人防立项可提前至发改立项完成后,由企业提供发改批文进行申报,根据发改批文中的项目总建筑面积确定项目应建人防面积。 市人防办立项审批流程根据新的人防面积核算标准的改变,相应作出了优化调整,不仅为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更有利于企业对建设项目早准备早规划,节省宝贵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