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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记录执法全过程

发布时间:2019-08-21作者:来源:

  目前,沈阳市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公示、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以此解决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在执法全过程记录上,将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资料的存储,必须方便调用、不可删改、可回溯管理,且记录信息可实时调阅监督。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少飞介绍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有必要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朱少飞说。三项制度具体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执法公示制度的推行上,按“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执法部门先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内容对外公示。
  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建立,将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其中音像记录资料的存储必须相对集中、确保安全、方便调用、不可删改、可回溯管理。而且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可实时调阅监督。
  另外,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执法部门要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以此推进该项制度,鼓励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到法制审核工作岗位上,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沈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月起,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执法部门将按照新制定修订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督导检查方面,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不重视,组织保障不得力,任务完成不及时,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进行通报,仍不改正的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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