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房管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市政公用行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原有淮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家库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专家成员,希对照要求,积极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拟分为安全管理、质量技术专家组。安全管理组专家应擅长于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质量技术组专家分为三类,分别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燃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二、专家管理
(一)专家采用聘用制,任期三年
(二)因下列情况而不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组成员的,可实时进行调整:
1、因身体健康、工作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合作为专家组成员的,由推荐单位或专家本人直接提出申请,履行解聘手续;
2、连续一年无故不参加专家组正常活动的,视为自动解聘;
3、对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专家,经调查核实后予以解聘;
4、由于各种原因不再担任专家组成员或被解聘的专家,其聘书经公示后作废。
三、推荐对象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
(三)市政(道路、桥梁)、公用(燃气、自来水、排水)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四)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市政公用行业专业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专家条件
(一)自愿参加专家组工作,并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学术严谨,热心本专业工作;
(三)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建造师;
(四)熟悉市政、公用、排水行业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具有较高理论学术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五)推荐专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六)能够按照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要求,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技术咨询,协助参加市市政公用局组织或交办的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抢险、技术交流、培训授课等工作;
(七)已经被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市应急办聘为专家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进入专家库(须提供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工作范围
入选我市市政行业质量安全技术管理专家库的专家,有资格被抽取参加以下专业活动:
(一)参与起草、审核市政公用行业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技术咨询等工作;
(二)参与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技术论证;
(三)参与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管理工作;
(四)参与我市市政工程优质工程、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考核、优质养护片检查和评审工作;
(五)参与我市市政工地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六)参加我市市政公用行业有关培训、讲座等授课活动;
(七)承担我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六、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淮安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专家申请表》(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提供2张彩色免冠照片,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上报市市政公用局质监科。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2019年3月30日前。
(三)每名专家仅限申报2项专业。
(四)市市政公用局将对申报材料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公布确定淮安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技术管理专家名单。
联系人:姜荣;电话:83655501;邮箱:154940198@qq.com。
附:淮安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专家申请表
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9年3月14日
淮安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专家申请表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免冠照片粘贴处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毕业院校
专业
职务
职称
从事现专业
年限
最高学历
信箱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已被聘为专家的部门名称
聘期时间
专家
证号
拟申请(报)专业组别(最多2项)
安全管理
□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事故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
技术管理
□道路桥梁工程 □燃气工程
□给排水工程
工作简历(大学开始)
有何发明、著作、学术论文(何时何地出版发明)
受过何种
奖励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相关工作主要业绩
所在单位意见
市市政公用局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