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宿迁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建发[2012]214号规定,经我办对申请办理墙改专项基金返退的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等8家建设单位工程现场验收和返退资料审核, 8家建设单位均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申请返退资料齐全,符合返退要求,并按规定召开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联席会议,现予以网上公示。各单位对返退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 2月1 日之前将意见函告市墙改办(0527-84387389)。 附:墙改专项基金2019年01期返退汇总表 宿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宿迁市墙改专项基金返退汇总表(2019年第01期)(1)(1).xls